《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8-29 09:20:40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田丽媛 摄

  新甘肃客户端平凉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田丽媛)记者从8月28日平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自2017年4月6日施行以来,对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吸收地方立法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因而对地方立法条例作出修改。

  《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在现行《条例》68条基础上,删去5条、增加6条,修改后《条例》共69条,修改决定共33条。修改后《条例》充实了地方立法的五个方面基本原则,明确了地方立法的基本定位,拓展了立法领域,增加了“基层治理”事项,把法规审级制度由原来的二审制修改为三审制,对法规、法规解释、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程序进行了完善,对一些不规范的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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