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的说明。
陇剧,原名陇东道情,是起源于庆阳环县一带的皮影戏,是在吸收当地民间音乐,结合道情皮影演唱方式等戏曲元素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我省独有传统戏曲艺术和新兴戏曲剧种,被誉为“陇上奇葩”。陇剧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保护传承,陇剧在剧本创作、舞台表演、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市场多元冲击下,陇剧存在优秀人才匮乏、演出市场萎缩、文献资料散失、传承机制陈旧、优秀剧目得不到有效传承等问题。制定陇剧保护传承地方性法规,对繁荣发展我省戏曲事业、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条例(草案)》采用条款体例,共28条。明确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陇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在建立保护名录,加强宣传推广方面,明确陇剧资源调查工作,开展档案资料、口述历史、珍贵实物的征集、抢救和保护,建立陇剧档案资料库。规定加强陇剧的省际交流、剧种交流、国际交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展示优秀创作成果,提升陇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同时,明确加强人才培养,助推艺术传承,鼓励完善陇剧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陇剧院团与大中专院校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支持传承人、艺术名家收徒传艺,鼓励陇剧工作者、民间艺人开展陇剧传承、创作指导等活动。推动创新融合,促进艺术发展,从学校宣传普及、理论研究、数字化建设、培育发展演播新业态等方面支持、引导陇剧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出了鼓励社会参与以及多元融合的发展路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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