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坚持“五注重”以法治督察 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11-03 11:43:3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督察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全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实际行动。近年来,庆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把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庆阳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扣重点任务,以督察抓落实,以整改促实效,为护航法治庆阳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注重坚持法治督察政治方向。强化学习培训,全市普遍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南梁干部学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主体班重点课程。全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市级组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宣讲团,县(区)组建形式多样的宣讲团(组)、宣讲小分队,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两年来,全市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宣讲活动908场(次),培训班58场(次),受众达6.36万人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庆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完善市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每年将法治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齐推进,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党对法治督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注重聚焦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将法治督察作为推动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着重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市县(区)法治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化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督察。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六个明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抓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移交转办和核查督办,探索形成“市级+县区”联网、“交通+交警”联动、“综合执法+行业管理”联合的“三联执法”监督监管工作机制,共检视问题线索313条,整改完成313条,专项整治取得“一减少、两改进、两提升”(交通事故起数明显减少,队伍纪律作风、执法环境明显改进,执法能力水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工作成效。

三是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督察方式。综合运用访谈座谈、实地走访、调研督导、督察检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纪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人大、政协等部门相关工作建议,对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定期梳理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各类法治诉求和突出问题,邀请律师团队提出意见建议。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及时抄告并移交问题线索,不断丰富法治督察方式,强化法治督察工作合力。每年制定印发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推动法治督察常态长效。今年以来,在全市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耕地占用补偿、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国有土地管理、食药品领域执法、打击哄抬物价、贯彻实施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等七个方面行业专项督察,通过专项督察与全面督察、自查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已完成耕地占用补偿、国有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两个行业专项督察,发现问题81条,整改落实80条,针对耕地勘界误差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将采取督察“回头看”形式跟踪落实。通过专项督察,进一步倒逼责任落实,有力助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7月上旬,成立由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协调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组成的四个法治督察组,对全市8个县(区)和76个市直部门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法治建设督察,全面了解掌握市、县(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弱项,综合运用考评督责等手段,达到了“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进”的良好局面。

四是注重推进督察问题销号整改。把问题整改作为督察工作的重要一环和提升法治督察实效的突破口,不断建立健全督察反馈、督察专报、督察通报、跟踪问效、整改报告等机制,督促督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跟踪督办,确保督察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切实推动法治督察解决问题、释放效能。针对2022年度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督查反馈我市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10个方面问题,形成30条整改措施的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县(区)部门对标认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化销号管理,逐项逐条对照落实整改,整改完成9条,针对县(区)涉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人员力量薄弱,部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实行年度“回头看”督察落实。

五是注重综合运用法治督察成果。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法治督察情况纳入高质量考核,促进“关键少数”更加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年度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全面实现述法全覆盖、零遗漏。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为引擎,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双驱”工程,坚持高位推动、制度驱动、典型示范、部门联动,不断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动力。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重要内容,将法治督察工作贯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决策、公正执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用足用好下沉调研、实地暗访、案件评查、座谈访谈等有效形式,通过开展法治督察,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法治督察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