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法治督察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四抓”有效促进法治督察,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张掖市法治建设见成效。张掖市经第三方评估的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满意度连续四年居全省前三甲。
一、抓“关键少数”,强督察思想之基。坚持思想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列为各级常委会、常务会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各主题班次学习的“三个全覆盖”。在开展市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前,召开专门培训会,明确“督察什么”“怎样督察”“怎样追责”,着力提高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领导既“挂帅”又“出征”,逐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督察专业素养,避免督察流于形式、走马观花。
张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潘映军督察调研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抓“制度建设”,建督察体系之要。制定印发《张掖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张掖市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考评、督察和第三方评估等手段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问询、走访交流、检查案卷、随机抽查基层单位等方式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抓“问题整改”,见督察推进之效。将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开展对全市六县区及84个部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张掖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及2023年张掖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等面上的督察,又对全市34个重点执法部门、12个乡镇(街道)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守护‘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民生领域突出法治问题开展专项督察,聚焦督察中发现的短板弱项,紧盯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六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亲自研究推动解决。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依据问题清单所列事项和整改时限,市依法治市办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严要求和立改结合,对短期内能够完成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找准原因,列出计划打算或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专项活动和年度督察考评指标体系内容加以推动落实,同时通过电话督促、实地查看等方式压茬推进。
张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建龙带队,对山丹县“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四、抓“精准问责”,促督察结果运用。市委主要领导在《整改通报》上亲自签批,安排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强化整改工作上下联动,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清仓见底。六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明晰整改目标和时限,突出整改实效,按照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举措、分类施策、逐项解决。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列明问题清单、现场交办、即行反馈、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整改与销号机制,形成督察“闭环”,将督察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评优树模挂钩,凡受到通报批评的县(区)及部门,年内一律不得评优。对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懈怠拖延、落实不力的,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情况,对在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的36人进行了工作约谈或通报批评,切实把法治督察成果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