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药物警戒中心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近日,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更名为“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这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后,新成立的第五家省级药物警戒中心。
据悉,新成立的省药物警戒中心将承担全省药物警戒相关工作,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相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药物滥用监测相关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开展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方法技术研究交流工作。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