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
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党支部书记 王建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它关系我们党依照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宗旨、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依托的法治“为了谁、依靠谁”这一关键和核心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我们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在全省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全省征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并向全社会推广,以立法形式巩固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效,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策的主要形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出台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结合工作职能,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机制,认真做好研究、处理、反馈工作。对下级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要筑牢法治信仰。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奉公守节,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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