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害 法援讨回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2-08-26 16:48:33     来源:法治甘肃网

交通事故受伤害 法援讨回赔偿款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苗丰俊)近日,受援人郭大爷父子向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面写有“心系弱势群体 法律援助为民”的锦旗,感谢法援中心通过法律援助为他们讨回5万元赔偿款。

2021年3月,年迈的郭大爷骑着电动车载着儿子在步行街行驶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导致郭大爷和儿子受伤、车辆受损。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轿车车主负事故主要责任,郭大爷负次要责任,郭大爷的儿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小轿车车主迟迟不向郭大爷及儿子支付医疗费及其他损失费用。同年6月,郭大爷及儿子来到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审查,郭大爷及儿子系农村低保户,郭大爷的儿子系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并指派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的郝春虎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郝春虎律师接受案件后,当即与郭大爷父子取得了联系,并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郝春虎通过搜集到有效有力的证据,精准运用法律法规,有理有据阐述观点使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此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判赔郭大爷父子医疗及其他损失费用5万余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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