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两周年记侧记

发布时间:2022-08-22 18:18:1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明星服务窗口”

——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两周年记侧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杨丹

桂秋八月,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迎来正式建成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两周年。两年来,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功能定位,整合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公证业务办理、行政审批等多种法律资源,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以来,中心连续两季度被评为“优秀窗口”,2021年荣获年度“优秀窗口”,2022年第二季度被评为“明星服务窗口”。

完善平台建设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便捷”

窗口设施全面升级改造,窗口职能进一步优化,设置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行政审批4个工作台。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兰州公证处等优势资源,选派7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展现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在中心窗口设置“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2台,联通法律服务机构、“12348甘肃法网”“12348”热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支持“面对面”法律视频咨询服务,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实现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零距离”。

强化工作落实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精准”

精简优化程序,统一公证事项证明清单,推行公证事项容缺受理,持续加大公证“减证便民”力度。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金融、司法辅助等新领域拓展,促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特殊案件,实行先受理再审查;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明确申请条件、标准、范围,为法律援助案件中无力支付公证、司法鉴定费用的受援人提供免费服务。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聘请律师轮流到法律援助窗口值班,接听热线电话、接待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拓展服务能力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全面”

“一扇大门进来,一揽子解决问题”。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兰州市司法局进驻窗口积极与政务服务局沟通,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97项。推行“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为群众集成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便民超市”。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1000余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27件,公证业务3686件,法律咨询指引4100人次,法律职业资格申请2960人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出台《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在窗口平台进行公告宣传、贴条提示等宣传,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