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党建引领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赵艳艳
今年以来,通渭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积极推行“党建+法律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做到法律服务贴近民生、呼应民需、解决民忧,受到群众称赞。
公证预约上门
近日,榜罗镇居民张女士走进通渭县公证处,咨询办理继承公证相关事宜。张女士的父亲在银行有几笔定期存款,父亲去世后,母亲想取出上述存款,但因年事已高,身体有疾病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来办理公证事宜,特来咨询。公证员首先对《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讲解释,并对张女士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告知张女士公证人员可以为其母亲预约上门办理公证。之后,公证员和助理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在约定的时间来到张女士家中,对老人进行了详细询问,告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并现场送达了制作完成的继承权公证书。
该案件的办理是通渭县公证处落实党建引领、强化服务理念、上门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来,通渭县公证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5件,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5000余元,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援千里解纷
今年5月,通渭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马营镇居民庞某的求助称,2月其与江苏省昆山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被无故解聘,且部分工资被拖欠。通渭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的实际,深入庞某家了解情况,及时与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联系,通过受理转递的形式帮助庞某向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目前,案件已经受理,正在办理之中。
通渭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采取法律援助申请“承诺制”“容缺受理”“异地协助”等,以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为依托,在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联络点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建立“就近申请、就近办理”的法律援助受理新模式,实现法律援助“从最多跑一次”到“最多跑一地”的转变。今年上半年,通渭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受援人申请案件全部实行“承诺制”,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其中“容缺受理”7件,上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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