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为民服务“本色”——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09 22:42:48     来源:甘肃法制报

擦亮为民服务“本色”

——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龚利芳

锚定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目标,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勇于创新、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体系建设抓创新,管理工作抓规范,服务水平抓提高”要求,继续在“强内功、精专业、提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服务等六项主要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2年,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应驻尽驻”

高标准打造服务平台

为了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标准建成了800余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配备法律咨询机器人、触摸查询一体机和高清电视演示屏等便民设施,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投诉受理5项服务为基本定位,实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律师志愿者、公证服务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应驻尽驻”,同时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区域设置,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一站式、窗口化服务模式,以“微笑、诚恳、专业、及时、满意”为服务标准,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全覆盖。

同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好差评”服务评价体系,引导群众参与评价,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实时监控每个咨询和办事的服务项目,对办理进度慢的进行催办,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进行回访,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的提出改进意见。自2021年7月开展“好差评”服务评价体系至今,已累计投出“好差评”服务评价卡1106张,全部为“好评”评价,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需求导向”

高品质提供优质服务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2021年12月13日,中心来了15名农民工,他们于当年3月在金昌市某工程处从事劳务作业,老板赵某承诺工程完工后按期发放工资,经核算赵某应当支付15人工资共计22万余元。工程验收竣工后,工资却一拖再拖,赵某还玩起了消失。经进一步了解,该工程由甲公司总承包后将劳务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赵某。

后经金昌市信访局引导,一行人来到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高度重视这一情况,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登记,逐一为他们办理给予法律援助的手续。办理过程中,有农民工表示就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看着他们脸上的焦虑和不安,工作人员稳定他们的情绪后,耐心告诉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基本程序,并指派了律师。

经过金昌市法援中心及承办律师的努力,2022年1月22日,春节到来之前,各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庭为15人发放拖欠工资。该案的成功处理,既保障受援人能够回家过个好年,又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一网通办”

高要求完善工作机制

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接入国家政务服务网,并对标市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将办事指南基本信息要素,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以及办理流程进行全面规范和修订,同时按照《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认真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获取方式、提供主体、资金来源等基本要素加以细化和明确;对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申请民事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两项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服务承诺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不仅是荣誉更是鞭策。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擦亮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张“为民服务”的亮丽名片。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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