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全社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良好氛围
全省各地举行《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两周年活动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龚利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二周年之际,近期,全省各地相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宣传和实施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白银市:白银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两周年交流研讨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苟黎源介绍了近年来白银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监管教育工作、相关经验成效等情况;各县区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分别交流了《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进展情况、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经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泾川县:泾川县司法局集体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介绍《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以来泾川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各司法所所长结合自身职责,就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畅谈心得体会,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开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难点,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舟曲县:舟曲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暨矫正对象集中学习训诫教育活动。重点讲解《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巩固加深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教育学习成果,使之早日完成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和训诫谈话,要求摆正位置,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彻底改过自新。
天祝县:天祝县司法局通过开展一次学习宣传、一次岗位练兵、一次交流研讨、一次联合督查、一次维稳排查、一次集中宣讲的“六个一”活动,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今后将自觉接受矫正,服从监管规定,改过自新,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临洮县:临洮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社区矫正法》读本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解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等,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关心、监督和帮助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并积极关注、支持、参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崆峒区: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中心及20个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知识测试。此次测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既包括社区矫正的业务理论知识,也包括工作实际操作中的重点问题。此次测试既传导了压力,又增添了动力;既是对平时学习成效的检验,又是对自己业务知识的考核,起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作用。
康县:康县司法局组织全系统职工召开《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集中学习会。各司法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集市悬挂标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辅导学习等形式,纷纷开展庆祝《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使辖区群众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渭源县:渭源县司法局组织10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讲座以积极心理学的原理为理论支撑,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需求,从心理健康的标准、意义、心理健康自测及如何减压等方面详细阐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
麦积区: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交流研讨座谈会。座谈会上,部分司法所所长和其他参会人员就《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以来各自工作和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发言,展示工作成果、启迪工作智慧,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贝昕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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