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砸伤人 联合调解护权益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肃州区司法局西北街司法所联合社区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因高空坠物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1年8月27日,家住肃州区西环北路的贺女士在途经自家楼院门口的人行道时,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保温板砸伤。经司法鉴定,贺女士头部、胸部、腿部分别为九级、八级、十级伤残。
这起事故是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吊车吊起的保温板突然脱落砸伤行人。事生后,施工方某建筑公司立即联系医院将受伤的贺女士送往医院及时治疗,并承担了全部住院费、护理费。待贺女士伤情稳定下来后,双方在协商损害赔偿事宜时发生了争议。施工方认为,他们已经积极主动负担了受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而且也认可贺女士提出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但对于她提出的后续治疗费5万元却不接受。而贺女士认为,今后每年都要进行后续的检查治疗,每次治疗向施工方索要费用太麻烦,故想让对方提前支付。
在理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后,司法所干警和社区调委会人员首先通过“背对背”调解,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然后,通过“面对面”调解,拟订了调解协议。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施工方赔偿贺女士今后治疗费2.4万元,加上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其他费用,一次性给付贺女士19万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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