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龚利芳)为探索实践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参与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机制,更好地落实《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参与张掖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近日,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与甘州区司法局进行了交流座谈,总结了4月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对接交流了近期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据了解,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专班,按照甘州区司法局工作安排,本着帮忙不添乱、履职不越位、参与不干预的原则,在社区对象集中训诫、入户走访、法治宣讲、心理疏导等各个方面,参与甘州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工作需要,按需派警、精准参与,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促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深度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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