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肃州区司法行政并网融合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2-03-12 16:22:26     来源:甘肃法制报

去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通过把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工作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与基层网格进行深度融合,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项目精细化、服务扁平化、管理信息化”为手段,把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依法行政等工作融入网格管理,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强化服务功能,创建富有肃州特色的司法行政与网格融合发展的工作新模式,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普法宣传教育融网增效

肃州区司法局建立“司法行政+网格+N”模式,以“八五”普法为契机,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利用网格化管理开展法治宣传。

各司法所根据网格长日常入户收集、掌握、反馈群众的法律需求,确定主题、策划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

建立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网格长普法联动机制,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在二级网格中开展一次“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等专题活动。

为每个网格长配发1部普法小喇叭,利用走访入户开展普法播音。采取在每个网格楼栋单元开设橱窗、专栏,张贴“法治海报”、法治特色标语等方式,建设楼院“法治之窗”。定期为网格长配发相关法治宣传“大礼包”,实行送法入户,推动普法宣传全面落地见效。

社情民意收集融网开展

肃州区司法局建立“司法网格”双向信息互通机制,各司法所干警加强与各网格长的密切沟通联系,通过网格长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社情民意、知重点人员,配合网格长日常走访调查、宣传发动、解决矛盾、赢得信任,全面收集整理各网格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信息,全面广泛了解社会反响、群众关注、苗头动向等社情民意。对网格内情况做到底数清、事项明,准确掌握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和因素。

矛盾纠纷调处融网化解

肃州区司法局实行“人民调解+网格”模式,组织人民调解员融入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网格长中培养调解员,在调解员中发展网格长,每个网格至少培养1名调解员。为培训合格的网格调解员颁发“两证一徽”,实行持证上岗化解纠纷。

强化调解员与网格长协作机制,指导协助网格长依法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网格长落实矛盾纠纷调处个案补贴,简化手续、及时申报、按月发放。

积极开展“枫桥式网格”和“枫桥式网格长”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网格、网格长调解员予以表彰命名。

实行包抓网格制度,每个司法所包挂3至7个一级网格,每个司法所干警包抓5个二级网格,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矛盾纠纷“不出网、不上交、不激化”。

重点人群监管融网管控

肃州区司法局推行“监管+网格”模式,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网格定位、分类统计、建立台账。按照缩小监管范围、扩大服务半径的原则,与所辖区网格长保持密切联系,时刻掌握重点人员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活动去向,有针对性地采取个性化精准监管和高质量帮教服务,将不稳定因素掌控在萌芽状态。

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人员认领、工作留痕、分析研判、应急联动、培训教育机制,将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信息采集、落实管控、帮扶救助等内容纳入司法所网格任务清单和工作要求。以网格开展“心成长·新人生”为主题的一对一、一对多心理矫正,促其尽快回归社会、创业立业。

公共法律服务融网提升

肃州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模式,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按照“一员一格”或“一员多格”的配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社区矫正工作者与辖区网格对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为各网格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在每个网格建立“法律佑万家”微信群,向群众公开驻网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上线下咨询、解答等法律服务。

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整合入网,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组、社区网格,提供综合服务,着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覆盖率达100%。(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刘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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