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司法局以深化“党建+法治宣传”“党建+法律服务”“党建+调解工作”,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集成服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活动。
打造“党建+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
山丹县司法局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实施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已培育“法律明白人”140人。积极组织“法律八进”“普法星期五”“普法赶集”等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0余次,编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各乡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8次,组织律师为各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8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10人次,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打造“党建+法律服务”,助力司法为民
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同时,在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复工复产及防疫工作相关的公证、法律援助事项;开通“便民快车”,为企业、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法律援助、免费咨询。简化办证程序,优化公证服务方式,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30余万元,办理公证案件238件,涉及金额1.2亿元。组织律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助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40余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95件,解答法律咨询620多人次。
打造“党建+调解工作”,助力基层治理
充分发挥党员调解员和网格员力量来自基层、深入基层、熟悉民情的特点和优势,以及城区丰富的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广泛开展进村入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矛盾不上交”行动,积极在乡村创建和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1129件,成功调处1112件,调解成功率98.5%。(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冉 旭)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