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马芳洲)近日,平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成立平凉仲裁中心。
根据批复,平凉仲裁中心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平凉市司法局管理,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承办平凉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传达、档案管理等事务。
仲裁是我国法定的纠纷解决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途径。平凉仲裁中心的批复成立,为全市解决矛盾纷争提供了有效的争议解决渠道,有利于优化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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