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维护稳定“减压阀”
——肃南县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侧记
近年来,肃南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和培育“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活动,申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枫桥式调解组织”7个,“枫桥式人民调解员”8个,提升了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目前,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个,创建率50%,全县8个司法所全部创建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遇到难缠的问题就找司法所,司法所是为群众办实事、主持公道的地方。”这是肃南县群众发自内心感言。
2020年4月,调解室来了一对气鼓鼓的小两口,这是一起因不懂得如何调和婆媳关系导致的家庭纠纷。红湾司法所所长陈新煜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拿过来一块双面胶,把两张纸粘在一起,对男方说:“你在家里就该像这块双面胶,把两个爱你的人都粘牢了才行。现在看来你这个‘夹心层’当得不称职啊,不是双面胶,是块透明胶嘛!”调解室里笑成一片,男方在笑声中羞红了脸。陈新煜一番劝导后,最终两人都表示愿意回去好好过日子,一件婚姻家庭纠纷迅速被化解。
一件件纠纷被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涌现出了一个个先进工作者。马蹄司法所所长李江、康乐司法所所长段永峰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选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陈新煜被张掖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妇联评选为“全市最美家事调解员”……近三年来,全县共调处的2011件矛盾纠纷中,各司法所直接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占纠纷总数的85%以上,为筑牢维稳工作防线贡献了力量。
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肃南县高标准搭建公共法律服务“1中心8站41点”实体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法治宣传栏目、微博、微信、手机普法短信服务4个子栏目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形成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分支,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触角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采取较为集中的村以“片”建室、分散且有建室条件的村单独建室、村与村就近联合建室的原则,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活动,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进入重点行业区域、重点村(社区),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和反映的利益诉求。各司法所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系统及已建10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律师互动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解决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同时,指派19名律师和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全县105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和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目前,已有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常冬梅)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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