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召开座谈会论证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1 09:27:38     

省司法厅召开座谈会

论证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
 

  法制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近日,省司法厅召开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论证座谈会。会议邀请省政府立法联系点甘肃政法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的专家教授参加论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兰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论证会上,省司法厅对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各位专家学者和与会人员分别进行专题论证,对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标准、内容、法律适用、文字表述和逻辑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检验规章实施效果,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方式。规范、科学、持续地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地实施和完善被评估的政府规章,总结经验,为开展相关立法提供借鉴和指导,是建设“平安甘肃”“法治甘肃”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是聆听民声、掌握民意、呼应民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门立法”的重要渠道和体现“立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

  会议要求,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保障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是一项长期课题,必须统筹兼顾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实效性等标准,在法治实践的探索中深入思考,切实推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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