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督导组赴嘉峪关督导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25 22:38:42     

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第一督导组赴嘉峪关

督导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近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李建成带领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第一督导组,赴嘉峪关市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嘉峪关市南湖司法所、朝阳司法所、文殊镇司法所,以及3家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进行实地督导。在嘉峪关市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督导组与安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生活、薪酬待遇、日常表现等情况,就刑释人员管理教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以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展开了交流讨论。

  督导组要求,要聚焦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要保持定力,持续加强“两类人员”的教育管控。要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变化,贯彻落实“两类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两类人员”教育管控,运用好法律手段,严格请销假和跨市县活动执法审批,落实好刑释人员“双列管”工作制度,确保“两类人员”管控到位。做好与监狱机关工作的衔接,落实必接必送工作制度。严格把关“两项经费”审核发放,用好用活国家政策制度,创新刑释人员帮教救助工作形式内容,多渠道解决刑释人员安置就业问题,有效提升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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