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社区矫正对象抗击疫情侧记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也牵动着一群特殊人群的心。他们曾经犯下错误、受到刑罚,但面对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他们却挺身而出、慷慨解囊,用一个个善行义举传递着感恩之情、助人之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牵动着我省这群特殊人群的心。我省矫正对象主动请缨,自发地参与到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工作中,努力回馈社会,协助当地社区、村(居)委员会开展出入车辆及人口的排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标语的张贴工作;有的参与社区、村里的卫生死角清理整治和日常消毒工作;有的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他们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兰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主动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之中。全市有57名社区矫正对象共捐款41240元,1名社区矫正对象为承租人减免写字楼租金22000元;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志愿者服务66人次,捐赠物资9人次。
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水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群里也是爱心涌动。截至目前,该所16名社区服刑人员中,共参与捐款14人次;向村委会和慈善机构共计捐款1450元;抗疫志愿者4人。司法所收到的800元爱心捐款全部上缴水泉镇财政统一支配。
景泰县司法局一条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坚持用电话和微信的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全面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的身体情况,引导他们严守矫正规定,理性面对疫情,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在司法所的爱心感召之下,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自发开始暖心接力。社区矫正对象魏某某、徐某某主动要求在本社区设置的劝返点排查、站岗;刘某某主动联系镇政府为防疫一线的执勤工作人员捐赠伊利优酸乳(24罐)20箱;房某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500元;石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500元;缪某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300元;俞某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200元;王某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200元;代某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200元;王某某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100元……他们一个又一个的善举,不断展现其重新融入社会、奉献社会的积极力量,也彰显了社区矫正的良好教育成效。
会宁县司法局平头川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周某主动向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金会捐款500元。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为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200元。
疫情无情,人有情。连日来,会宁县柴门、会师、刘寨、头寨、平头、新添、韩集、大沟、白塬、八里等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向武汉、全县部门疫情检测点捐款、捐赠消毒液、口罩、食品等物资共计25700余元。还有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自发担任志愿者,主动到当地疫情检测点或参与值班劝导,努力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临洮县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加入到志愿者行列,通过执勤、捐款捐物等方式,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有13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与了疫情防控工作并捐款捐物,向各个需要援助的领域捐出爱心款600余元,捐赠口罩1000余个、方便面50箱、饮料酸奶牛奶等各类饮品200余箱、消毒洗手液100瓶,消毒湿巾及卫生抽纸200包。
“从春节开始,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每天通过微信或电话询问我的身体状况,告知我相关防控措施,我也想为疫情防控尽一己之力。”杨某某说。
杨某某是临洮县司法局太石镇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听闻村里在防疫工作中人手不足,他主动请缨当疫情防控宣传志愿者。
合水县老城镇举全镇之力打响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检查点在309国道线及各村出入口迅速设立。人员紧张、物资短缺成为各防控检查点的棘手问题,老城镇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闻讯后,毫不犹豫地以志愿者的身份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86人次的社区矫正对象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共计捐款494137.93元,捐赠口罩2200余个,消毒液1000余瓶,各类生活物资、药品、日用品若干,共有490名社区矫正对象担任志愿者,在村(居)、社区干部的引导下,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并检测体温,劝返闲散人员,修复社会关系。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李建成告诉记者:“面对这一份份沉甸甸的爱心,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者既感意外又觉欣慰。面对疫情,社区矫正对象用他们的爱心、真情和行动进行抗战,这也是一次灵魂的洗礼和升华。”(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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