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龚利芳)近日,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等8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高承龙等10名个人被授予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等17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郭韬等2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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