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某,因盗窃罪获刑十一年,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多次减刑,临近刑满依法申请假释。近日,嘉峪关市司法局朝阳司法所成功帮助假释人员安某顺利完成社区矫正,重拾生活信心。
在法院裁定前,嘉峪关市司法局朝阳司法所依法开展假释前调查评估。假释前调查评估发现,安某妻子担忧其“假释犯”身份影响正在上高三儿子冲刺备考,难以抉择是否接受安某回归社会接受矫正,而高墙内的安某则终日翘首以盼。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并未贸下定论,而是引导母子坦诚沟通。最终,家庭达成共识,妻子同意担任保证人,为安某顺利进入社区矫正铺平道路,奠定了行为矫正与心理接纳的基础。
报到当日,安某因脊髓炎需坐轮椅,而司法所办公区域位于无电梯的较高楼层,工作人员遂转变宣告方式,在无障碍社区大厅对靠轮椅出行的安某完成庄严的入矫宣告,组建矫正小组。矫正小组针对其行动不便的实际,创新监管方式,以每月2次入户走访替代常规报到。入户中,工作人员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核查动态、进行法治教育,避免了安某奔波之苦,确保其充分理解并遵守各项规定。
在一次例行谈话中,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安某情绪异常,似有难言之隐。经深入谈心,揭开其子因父亲犯罪记录导致空军招飞政审失败的心结。安某陷入深度自责,家庭氛围一度极其压抑,安某甚至对急切回归家庭的初心产生动摇,但又不敢向亲友吐露心声,身心俱疲。
对此,司法所实施关键心理干预:一方面,疏导情绪,引导安某理性看待后果,积极弥补才是对儿子的最好支持,缓解其强烈的自责感;另一方面,传授修复关系的技巧,指导安某运用有效沟通方法与儿子坦诚交流,互诉内心真实想法,重建父子信任。
安某按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办法与家人积极沟通,最终父子成功破冰,家庭关系显著修复。安某的心态随之也发生积极转变,主动以“现身说法”的方式讲述高墙内外天差地别的生活模式和个人感受,警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其真诚分享成为行为矫正与思想转化的生动体现。
安某顺利解矫后,司法所立即启动户籍地与居住地“双列管”的安置帮教机制。安某向工作人员袒露心声,计划尽快治疗疾病并全力支持儿子复读,未来计划返乡务农。他由衷表示:“司法所给的不仅是监管,更是重拾生活信心、学会担当的指引。”
该案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原则的一次成功实践。
安某的案例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假释前细致评估化解家庭顾虑、入矫时灵活安排体现人性关怀、矫正中精准帮扶解决核心心结、解矫后无缝衔接巩固帮教成效,司法所不仅有效履行了监管职责,更通过一系列扎实的帮扶措施,帮助安某修复了家庭关系、重建了生活信心,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彰显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丁 嘉)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