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国务院令 第789号)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 第156号)、《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158号)精神,不断提升我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质效,省司法厅决定组建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专家范围
1.在本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政府部门的工作者;
2.律师;
3.从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务部门工作者。
二、咨询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在法学、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或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资格;
(五)自愿并热心服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等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相关活动;
(六)无违法违纪或不良诚信记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七)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于2025年7月31日前邮寄至甘肃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指导审查处,同步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ftbac@sina.com,逾期概不受理。
(二)选聘管理
1.省司法厅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入库咨询专家,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未入库人员提交的资料不再退还。
2.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履职中有失职行为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龙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指导审查处(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1号楼)
邮编:730030 电话:15593930201
甘肃省司法厅
2025年7月9日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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