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水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多元化解纠纷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各类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倾心为民解千结。
今年2月,清水县白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有解思维”用心推动一起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2000年,姚黄村村民姚某承包土地开设砖瓦厂,与合伙人姚银某签订承包地调换合同书,将姚银某家1.64亩土地调换至砖瓦厂,后砖瓦厂倒闭,承包人姚某实际归还姚银某1.1亩土地,剩余0.54亩至今未归还,其间姚银某去世,其儿子考虑到邻里关系,一直抹不开面子,长年累积成“心疙瘩”。
今年1月,姚银某儿子准备耕种土地,便找姚某儿子要回0.54亩土地,双方协商未果,因此产生纠纷。2月初,姚银某儿子前往姚黄村委会求助,村委会先后组织3次调解,因姚银某儿子心存积怨,拒绝接受调解方案。2月20日,白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该纠纷由双方父亲而起,年代久远,双方均无法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姚银某儿子于是打算向法院起诉,调解员便劝导双方搁置争议,将焦点转向折换补偿问题上来。
随后,姚黄村村委会副主任将当年事情经过详细陈述,厘清事件始末后,调解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摆证据、讲道理。同时,调解员立足“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引入“远亲不如近邻”“六尺巷”典故、上一代人恩怨不留给下一代等朴素智慧,坚持情、理、法相结合,耐心劝导,促使矛盾双方重拾彼此之间的“礼”和“让”,全力疏导情绪,姚某儿子随即作出让步,将姚黄村新农村后方1亩土地折换补偿。至此,长达25年的历史遗留土地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据介绍,清水县全力构建县、乡镇、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四级网络”,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引领,乡镇村(社区)人民调委会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全县已建立1个县人民调解中心、18个乡镇调解委员会、269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8个行政调解委员会。”清水县司法局副局长熊明周说。
与此同时,清水县司法局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推进诉调、访调、警调对接。从县域实际情况出发,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力量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清水县司法局紧盯节假日和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涉稳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排查、主动化解,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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