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基层治理实践能力,助力法治乡村建设蓬勃发展,近日,永昌县司法局、县妇联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
培训由县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姚小军,“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典忠,骊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国,永昌县农业农村局种子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张材芝等,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等内容,深入解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度剖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以及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群众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交通事故和民间借贷等问题运用真实案例进行形象生动的释法讲解,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普及法律知识,传授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指导“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以及运用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矛盾。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能充分发挥自己熟悉村情民意的“本土优势”,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争做法律法规的“宣讲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治乡村建设的“监督员”,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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