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12月26日,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责职能,深入实施“石榴籽”教育工程,扎实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统筹抓好边疆地区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以主动创稳新成效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理,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基层法律服务,不断提升边疆地区基层治理效能。要深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边疆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我省边疆地区实际,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开展“宪法边疆行”活动,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有针对性地在民族边疆地区、偏远农村探索建立流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增强民族边疆地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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