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司法局持续推进主动创稳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12-13 09:47:34     来源:法治甘肃网

汇聚司法行政合力 夯实主动创稳根基

——通渭县司法局持续推进主动创稳走深走实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今年以来,通渭县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群众期盼,立足部门实际,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汇聚司法行政合力,切实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持续推进主动创稳走深走实。

法援护航

解讨薪农民工维权之困

  “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要了好多次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我们来寻求法律援助……”2024年的一天,李某等15名农民工来到通渭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李某等人2023年跟随私人老板魏某给通渭周边农村盖房子,当初口头约定每年定期一次性结清工资,由于老板资金短缺,以致这十几人的工资没有了着落。

  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最终在代理人和综治中心以及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魏某及时去银行贷款,按照欠薪数额比例给每名工人支付一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三个月内支付完毕。至此,该案件总算尘埃落定。今年以来,通渭县法律援助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75起,帮助讨回农民工工资90余万元。

调处民间纠纷

让邻里关系更加和谐

  2024年1月,通渭县榜罗镇村民郭某义因为邻居家6棵树的树梢遮挡其打麦场的光线,未经邻居同意擅自砍掉了6棵树的树枝,从而造成矛盾。双方无法平息纠纷,特申请榜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分别找两人谈话,了解两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解释,并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和说服教育,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两家恢复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

  截至2024年11月,通渭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事实抚养公证

让孩子有了法定的身份

  申请人王先生夫妇婚后一直未能生育子女,后经人介绍抱养了一男孩,取名小明(化名)。后来,小明因无法办理户籍不能上学。为了解决小明的落户问题,王先生多次往返于派出所、民政部门、福利院等部门咨询,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无奈之下,王先生来到公证处进行咨询。公证员经询问了解,虽然王先生收养小明的行为未办理收养登记,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但根据国家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及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有关文件的规定,公证处可通过为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帮助小明解决户籍问题。

  公证处受理王先生夫妇的公证申请,对王先生夫妇抚养小明的事实进行审查核实。经过公证处工作人员向王先生所在的村委会及村民走访调查,证实王先生夫妇一直抚养小明至今的情况属实。同时,公证处人员进一步向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等进行核查,证明小明系王先生夫妇从陆某夫妇处收养的孩子,只是双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收养登记。在确认王先生夫妇与小明形成抚养事实的情况下,公证处及时向申请人出具了抚养事实公证书。王先生凭公证书顺利为小明落户,当事人的困难得到了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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