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通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1 15:08:51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李文成)今年以来,平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关键性“检验器”作用,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对5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并于近日就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总体上能够认真履行报备职责、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县(市、区)政府提请报备规范性文件39件,市政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准予备案登记44件。积极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对部分县(区)及部门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备案审查监督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通报要求,要将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督察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要规范工作程序,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严格遵循审查标准,全面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和基本要求,从严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界定关、报备关,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要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督查,加大通报力度,对“问题文件”坚决予以纠错、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需求。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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