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敦煌市律师队伍中有这样一位党员旗手,他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来始终不忘初心,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成为了全市律师队伍中的党员先锋。他,就是刘英杰。
今年57岁的刘英杰是甘肃古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酒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今年被敦煌市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路遥知马力,初心敬党心。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6年来,刘英杰恪守党员本分,恪尽律师职责,坚持专业化、品牌化、精品化服务宗旨,本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执业为民、热心公益的做人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精神,成功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率先垂范当好队伍建设“领头雁”
刘英杰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组织律所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本地及周边红色资源创新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抓党建、促所建、带队建。
他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教育引导所内青年律师不仅要做好本职律师执业事务,还应放眼远观,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多年来,刘英杰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服务大局,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方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从法律层面化解当事人及社会矛盾,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释法析理争做护法维权“笃行者”
执业16年来,刘英杰始终坚定维护法律尊严,重视对各类法律及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研究和积累,并将所学知识用于办案实践,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独到的专业见解和办案技巧,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案方面,他善于准确从复杂案情中找到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突破点及辩护思路要点,取得良好辩护效果。2023年,刘英杰为黄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辩护,该案件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系判处黄某死刑。通过认真阅卷,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刘英杰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系激情杀人案件,嫌疑人黄某冲动之下造成此次悲剧。刘英杰搜寻了大量的理论资料作为依据,并结合案件事实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处黄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民事代理方面,刘英杰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研究案情、审查证据、制定方向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由他办理的一系列民事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肯定。2023年,在李某与赵某、秦某等四人股权纠纷一案中,刘英杰代理案件中发现本案系公司收购时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线索杂乱,案情复杂。他通过仔细研究、搜集证据、查阅公司档案,最终确定了代理方向。此案一审法院采信了刘英杰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过二审、再审,案件最终被省高院判决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服务大局做好法治建设“实干家”
作为敦煌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刘英杰利用自身法律专长,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无论是参与市委市政府文件专题论证、协助审查法律文书,还是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他都坚持做到一心为公,提出务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作为敦煌市民政局、月牙泉镇政府、敦煌国际酒店等多家政企单位法律顾问,他积极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每年为各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0余次,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建议100多条,推动各单位企业涉法工作稳步向前。
作为一名敦煌法学文化的信仰者和传承者,他坚持深挖敦煌法学精髓,传习敦煌法学文化,弘扬敦煌法学精神。在2023年10月举办的甘肃省法学会首届敦煌法学高端学术论坛上,刘英杰和孟波共同撰写的《从藏经洞中的审判书浅析敦煌历史上的借贷制度》一文被评为三等奖,为更多的律师人才探索敦煌法学文化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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