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近年来,省司法厅坚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全社会深化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家庭”“送法下乡”“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普法活动8万余场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6.4万余件,出台《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2万余件,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持续增强,司法护航“反家暴”各项工作见行见效。
健全反家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省司法厅将《反家庭暴力法》《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全省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统筹指导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借助“三下乡”“法律进家庭”“法律进社区”“陇原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让“家庭暴力违法”“反家暴人人有责”等法治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全面落实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价、履职评议、督责问效、典型案例发布四项制度,推动反家暴普法责任压实、任务落实、效果抓实。深化以案释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增强反家暴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加强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省妇联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百千万”计划,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共同建立多层次联合培训机制,提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执委”模式,积极推动建立妇联执委婚调工作室,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家庭暴力。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在调解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涉嫌伤害、虐待、遗弃、性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加强受害人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
省司法厅联合妇联和其他社会组织,指导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基层组织保障和受案便利条件。对遭受家庭暴力要求离婚或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开辟家庭暴力受害人司法鉴定“绿色通道”,设置专门窗口受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接待。涉及妇女、儿童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指定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充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隐私。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凭有关部门开具的《鉴定委托书》和当地妇联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将按规定减免有关鉴定费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