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之路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5月16日,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李燕斌律师在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他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例,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点进行了讲解,明晰了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注意事项与调解技巧,并强调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应当以“枫桥经验”为引领,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讲座结束后,李燕斌还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
自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与四十里铺镇27个村签订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合同以来,律师引导村民学法守法,依法表达诉求,化解疑难纠纷,确保一些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积极同四十里铺镇司法所衔接,安排值班律师定期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群众生活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担任四十里铺镇村居法律顾问以来,秉持多服务、多讲解、多帮助的初心,教育引导基层干部依法治村,不仅为四十里铺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注入了活力,也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一个学习法律知识的平台。
去年以来,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以党建引领所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引领,促进业务提升、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创新发展之路。
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国华告诉记者:“律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影响力,先后组织律师前往井冈山、延安、南梁、吴焕先烈士纪念馆、平东工委等革命旧址,实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感悟革命先烈精神,重温老一辈革命家的革命经历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强化党员律师的党性观念。同时,律所注重吸收优秀青年律师、骨干律师入党,为建设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校园安全无小事,防范校园霸凌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今年以来,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持续以保护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为己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细处,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法治校园。
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统一安排,该所张久宏、王凤、陈雯婷、王瑞青、李灵燕、夏虎等律师在不同时间分别前往崆峒区西阳乡中学,泾川县泾川四中、中街小学、高平中学、高平中心小学、飞云中学和飞云中心小学开展“杜绝校园欺凌,共建阳光校园”法治宣讲教育活动。
律师在法治宣讲教育活动中,结合一件件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给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区分日常玩笑和欺凌行为的不同,引导学生们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呼吁大家一起努力,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近年来,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在“求公正、维权益”的所训引导下,办理了北京某公司与平凉某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黄某某涉嫌诈骗罪等全市较有影响力的案件,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律所先后组建了专业的工作团队先后为数十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扎实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公益法律活动,有效服务社会治理,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时代背景下,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必然离不开党的引领。甘肃泾水清律师事务所将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谋划推进律师工作,持续加强律所党的建设,坚持营造律师执业的良好环境,把党的组织力不断转化为全所律师的政治向心力、律所的持续发展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检验、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李国华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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