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5月至12月,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人民调解工作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新职责新使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提质增效。
专项行动要求,要做深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动员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纠纷排查。要深化人民调解与各类解纷方式协调联动,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要积极探索推进商事调解,有效发挥司法所参与和指导调解职能,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要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和新兴领域,依法规范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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