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
——平凉市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工作纪实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李文成
平凉市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着力点,持续探索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致力于营造投资贸易便利、行政办事高效、政府服务快捷、法治体系完备的一流营商环境。
全方位建制抓统筹
立足备案审查机构的统筹指导职能,平凉市健全涉企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在全省率先颁布《平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试行)》,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施行提供制度保障,有效防止“奇葩文件”以及现行文件“带病实施”。
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合法性审查(核)要点指引(试行)》,从前置审核、审核规则、备案报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使文件制定管理的统筹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的源头管理,细化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要素,并提炼绘制审查备案流程图,确保文件制发程序合法规范。
全链条审查严把关
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平凉市坚持严把法律关,同时兼顾文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无遗漏,日常巡查各县
(市、区)市直部门门户网站,随时关注市政府常务会议动态,提醒及时报备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将涉及公民、企业等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纳入重点备案审查范围。
2023年,审查市本级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涉企规范性文件5件,提出27条审查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5件,并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文件报备率、备案规范率均达100%。将政府发文等非规范性文件纳入法制审查,审查非规范性文件145件,审查量较之前增加80%,纠错率为18%。
全领域清理提效质
平凉市始终将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应当前形势作为审查清理的重要事项,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全面清理制度,及时指导制发部门修改、失效和废止滞后于法治实践的规范性文件。
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及时废止规范性文件28件。认真落实省政府清理文件的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宣布失效和废止1989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276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时段监督强管理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平凉市聚焦文件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发程序和文件内容等重点审核把关,坚持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手抓,形成“线上+线下”同步审核模式,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和效能。
加大与政府督查、行政执法监督的协调衔接力度,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等各类专项备案审查监督检查4次,确保了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2023年度,县级政府、市级部门共报备规范性文件25件,准予登记备案23件。
全贯通审查促发展
平凉市围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招商引资引才、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东西部协作发展、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等领域为重点,全程为各类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等提供法治保障,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在法治化轨道内运行。
强化改革事项的法治保障,对《平凉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平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平凉市“引客入平”旅游奖励补贴办法(试行)》《平凉市城市(县城)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平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坚持改革决策与法治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确保重大改革决策事项有法可依,最大限度激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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