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日前,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提升全省创建实效,要用好动态“挂摘牌”管理机制,对此次复核保留的12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做好“亮牌”管理。
通知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示范引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通过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效增强全省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主动创稳大局。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高质量开展创建工作作为法治甘肃建设基础性工程和全民普法守法重要载体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创建标准,着力培育打造,带动本地域相似的村(社区)积极申报创建,实现全省创建工作整体提高。
通知要求,要坚持规范创建,推动提档升级。要坚持规范创建、动态调整,加强工作指导、传导压力,完善充实细化复核指标,定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复核,每年深入村(社区)开展1至2次工作督促指导,发现工作滑坡的村(社区)及时提醒、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摘牌,确保创建质效。要用好动态“挂摘牌”管理机制,对此次复核保留的12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做好“亮牌”管理,对被撤销的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要及时收回牌匾。
通知要求,要紧盯短板弱项,抓实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上实地核查指出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被复核撤销的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所在市(州)司法局要督促指导其查摆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重新确定创建目标,不能“一摘了之”“得过且过”。省司法厅将结合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对整改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力的地方,进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如发现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将采取法治督察、专项检查、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价考核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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