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是一个漫长又转瞬即逝的过程,转眼间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已十余年。巴合剑,阿克塞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自2012年社区矫正启动以来,一直工作在社区矫正第一线,勤勤恳恳,爱岗敬业,把“责其罪、帮其心、挽其人、促其进”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坚信“矫于心,正于行”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信仰和力量。2023年,巴合剑被阿克塞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
3月15日8时50分,巴合剑来到单位,打扫卫生后打开电脑,登录甘肃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开始梳理一天的工作安排,这已成为她每天早上的“规定动作”。首先是查看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定位信息,发现定位异常或者越界人员,及时与其所在的司法所联系,查清原因及时处理,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然后查看司法所的业务申请信息,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处理。
9时30分,电话响起,“您好,阿克塞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请问您有什么事?”每天都会接到很多这样的电话,不管是相关业务部门还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及业务咨询电话,巴合剑都会耐心地一一进行解答。
10时05分,电话通知来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已带着个人必备的相关材料来到了矫正股,巴合剑放下手头工作,通过王某某的法律文书了解案情后,开始办理入矫相关手续,在宣告室对王某某进行宣告,并做好各项信息登记。
10时45分,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是去阿勒腾乡对刘某某进行审前调查评估的日子,巴合剑与阿勒腾司法所所长电话联系后,带着法院邮寄来的法律文书直接前往阿勒腾乡。到达目的地后,经过调查走访村委会及刘某某亲属了解到:刘某某已离开户籍地10余年,现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并在哈尔腾村放牧,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经常居住地为社区矫正执行地,因此建议刘某某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
在调查评估途中,巴合剑积极向牧民发放《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并对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宣传。同时,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牧区群众依法维权。
一天的时间相对短暂,但就是这样平平常常的每一天,汇聚成巴合剑对社区矫正工作10年的坚守,将平凡的每一天过得充实、有力。她对工作不放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每一天、每一次挑战,就像她最喜欢听的那首歌一样——“风雨彩虹铿锵玫瑰、人生苦短哪能半途而废,不弃不馁无惧无畏”,努力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赵 军)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