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鹏自2018年4月担任徽县城关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至今,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利益,构建和谐城关为己任,人民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调解工作中,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是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的保证,是调解工作的重点。杨志鹏进一步创新城关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调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和频次,不断加强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推行城关镇“阳光调解”53544模式,将“阳光调解”模式向村、社深入推进。他要求,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每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通过排查纠纷,确保了辖区内大事小情能够及时掌握,各类矛盾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处理措施。
城关镇某村村民陈某在徽县某公司务工,2018年5月21日,陈某在徽县某公司搬运材料过程中受伤,后在徽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共支付相关费用2.8万余元。2019年1月20日,双方就工伤所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补助金等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赔偿、费用与待遇发生争议,协商无果,僵持不下,陈某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了解到该情况后,杨志鹏带领镇调委会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安抚陈某家人情绪,作了调查取证,分析了案件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当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全程公开、现场调解、多方听证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调解模式,邀请群众参与,对该起矛盾纠纷进行依法调解。现场通过出示调查走访材料和双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对适用于该起纠纷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进行了详细讲解,耐心细致地分析了整个矛盾纠纷的情况,采取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情动人、分析利害得失等方式方法进行了现场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徽县某公司一次性再向陈某支付工伤补偿10万元。通过此次现场会,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到了以案释法,在调解过程中宣传了法律法规。
“群众工作无小事”,家庭矛盾、邻里关系、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等,有些看似事情不大,但每件事情如果有群众反映了,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可能会变成事件。作为司法所所长、调委会副主任,杨志鹏对待每一起调解案件,都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始终坚持勤跑腿、勤沟通、勤动脑,用真心换真情,坚持认真受理每一起调解纠纷,这是他对待工作的出发点和原则。
张某甲和张某乙本是相处融洽的亲戚,张某甲回家要经过张某乙承包地边上宽约1米的田间小路。张某甲在收庄稼时架子车有时候会压倒张某乙的庄稼,双方多次争吵,关系越来越差。2020年2月26日,张某甲为了整修通往自家的这条小路而开挖埋水管,张某乙以为张某甲在挖张某乙的地,于是前往阻止,双方在争吵中情绪激动,张某乙对张某甲进行撕扯,矛盾升级。杨志鹏了解后,带领镇村调委会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对该纠纷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开展走访当事人亲戚、周围邻居了解情况,先后组织当事人进行了3次调解。工作组首先安抚好双方情绪,从感情上劝当事人要理智,以和为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慢慢疏导了两家人的情绪,并分析了当前的形势,讲解了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双方慢慢冷静。同时,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是一米的小路,为了便于以后的生产生活,建议拓宽道路,使矛盾从根源上解决,最终通过杨志鹏不懈努力,该纠纷被圆满化解。
自担任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以来,杨志鹏直接参与、指导镇、村(社区)调解组织调解的各类民事纠纷达300余起,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调解”模式调解纠纷50余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60余期,培训调解员860人次,织严织实织密调解网,筑牢矛盾调解第一道防线。(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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