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苗丰俊)近期,嘉峪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联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全市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组就社区矫正人员个人信息、入矫报到、矫正小组、走访谈话、思想汇报、日常报告、解除矫正、法律文书等材料是否完备规范,个性化教育矫正方案是否动态调整,帮教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公益活动等情况是否常态化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定期走访记录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社区矫正监管方式、执法流程、执法行为、档案管理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检查组要求,要依法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对重点人员思想关注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不脱管、不漏管”,积极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的不良情绪,以及家庭和社会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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