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工伤赔偿款拿到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助啊!”近日,当事人郭某某及家属将一面表达感谢的锦旗送到合作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5月8日,郭某某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工作时因吊篮绳索脱松从吊篮上摔下受伤。向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经鉴定属于8级伤残,郭某某因此停工在家休养。历时两年多经过无数次请求,仍然没有拿到工伤赔偿,郭某某来到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当天即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此案。律师第一时间与郭某某会面,研究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制定方案,为郭某某争取最大利益。
该案于2023年10月17日仲裁开庭,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郭某某222627.24元。办案律师积极敦促被申请人履行裁决,最终在15天内,郭某某收到全部工伤赔偿金。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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