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润民心 ——金昌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纪实

发布时间:2023-11-23 15:40:15     来源:甘肃法治报

2021年以来,金昌市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厚重的法治基础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健全机制抓落实

金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作用。

坚持把法治督察作为落实普法规划的重要抓手,紧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年度述法、依法决策等制度的落实开展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分类指导抓重点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面抓好全民普法学习教育基础上,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深入推动全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

在机关,狠抓“关键少数”,突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月学法一次。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党章等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各类主题培训班教学计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千名机关干部集体诵读宪法,市上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率队参读,各部门组队竞相参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制定《金昌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立“1+1+1”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首次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立下“硬规矩”。

在学校,抓住关键基础,突出青少年学法懂法。把法治内容纳入到学校日常教育,实现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的“五落实”。为全市大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168人,配备率达100%。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漫画、法治手抄报、学法心得、网络法治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扎实开展,开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局面。“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267场次,发放法治宣传书籍8万余本,受教育青少年达6万余人,受教育率达100%。

在企业,抓住关键领域,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定期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方式,着力增强企业经营人员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共组织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培训556场次,受训5.3万人,开展法律专题宣讲1050场次,提供法律意见、咨询等5600人次,解决实际问题3500多个,有效提高了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

在社区,抓住关键群体,突出村(居)民、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学法尊法。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找准人民群众的普法需求,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法律八进”活动,2021年以来开展法律宣传千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万份,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普治并举抓治理

坚持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强立法宣传、执法宣传、司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宣传,持续扩大社会参与,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提高普法质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和柔性执法原则,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2021年以来,全市274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2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9.1%,为法院减少诉前案件3280多件,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稳固。

创新载体抓法治文化

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工程,坚持把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结合起来、融合发展。把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目标,建成了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两年多来,建设市级法治文化街1条、民法典主题公园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乡镇法治文化广场1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16个,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阵地中增强法治认知、提升法治素养。

同时,全市法治宣传已初步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持续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充分发挥乡村大舞台作用,组织秧歌队、民间小曲队、民间舞蹈队等宣传队伍编排法治宣传教育小品、小戏小曲、普法歌曲进行巡回展演,推动法治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共建成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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