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司法局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轴心,加强部门联动,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确保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的同时,用心用情帮助他们走好新生路。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依法依规监督管理
酒泉市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交、送、接、管、帮、罚等关键执法环节规定,严格落实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等监管制度。依法运用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和假释等措施,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社区矫正执法办案程序、法律文书规范、矫正方案、禁止令执行、日常管理等全面评查,涵盖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部环节。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和《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格式》,提高工作规范性和操作性,构建起“制度+清单+文书”的执法管理体系。
整合调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协调选派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充实专业执法力量,增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严肃性。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实操培训,开设社区矫正大讲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大讨论,签订履职践诺承诺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牢固树立协作意识 形成执法工作合力
酒泉市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共治共享能力。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导,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协作和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督促整改了一批“减、假、暂”重点案件。
教育、民政、人社、工会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就业就学培训、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救助基金等帮扶措施。
通过公益活动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牢固树立创新意识 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酒泉市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特点、犯罪原因、矫正需求等开展个案教育。
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常年派驻监狱民警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联合开展“为民办实事、司法促和谐”和“监地协作共建、助力社区矫正”专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分时分批的形式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及时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在各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服务工作,邀请高校、社会组织等相关专家,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心理辅导。通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服务,有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个别化心理辅导、模拟心理体验等项目,帮助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强化基层执法保障
酒泉市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夯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严格依法履职基础。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和“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标准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立足实际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目前,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社区矫正中心已完成新改扩建任务。
建成覆盖市、县社区矫正机构和各基层司法所的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依法开展矫正对象线上实时监管、在线教育帮扶、同步办理矫正案件、实时矫务公开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智能化水平。(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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