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正调解 用情为民解忧——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星祥

发布时间:2023-11-15 16:12:05     来源:甘肃法治报

10月8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召开,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星祥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张星祥自2003年6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20年来,他不畏严寒酷暑,常年奔走在“化纠纷,解矛盾”的道路上,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法理结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参与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800余起,化解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20余起,成功调处多起疑难复杂纠纷,为辖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调联动见效率  快速调处暖民心

张星祥自2003年6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多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长征街道重点项目建设、征地补偿与分配较多,调解任务繁重。张星祥深感责任重大,而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远远达不到调解工作需求,便加紧给自己充电,认真学习政策、法律及心理学知识,在网上查找资料,并向其他调解员请教处理复杂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在调解中,努力将学习的成果向实际工作中转化运用,做到知行合一,不断积累调解经验,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脚踏实地坚守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2013年12月,王某在平川区某酒店举办女儿出阁宴,参加王某女儿出阁宴的90多人相继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相关部门调查该次事件是由于食用该酒店提供的兔肉所致。事件发生后平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处理该事件善后工作,由区司法局、区法院、长征街道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快速调解本案。张星祥带领街道人民调解员加班加点,仅3天就完成90多人的调查取证工作。由于该案牵扯人员众多,每个人的住院费用都不同,加之食物中毒人员情绪激动,调解工作量非常大。 张星祥在调解的每个环节一丝不苟,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由法院现场裁定,给予司法确认,妥善处理了该起事件。

兼顾法理与人情  家庭矛盾暖化解

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张星祥从工作实际出发,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原则,在张星祥眼里,面对的不仅是单纯的案件,更是质朴的群众,调解不仅仅是一个纠纷解决的过程,更是双方当事人增进了解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张星祥在调解中一方面根据法律法规依法调解;另一方面把情、理、法巧妙地融会在一起,用情化解。尤其是在损害赔偿案件中,始终保持耐心,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既体现司法公正,也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职工王某于2020年4月11日因公死亡。工伤保险局按相关规定赔偿丧葬费等82万余元。其父亲、母亲和妻子就赔偿金分配保管问题发生纠纷。接到调解申请后,张星祥通过走访死者单位及家属,了解到死者父亲担心儿媳妇将两个孙子的抚养费挪作他用,不同意由儿媳保管。针对这个情况,张星祥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亲情伦理,讲法律条款,让父亲明白孩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从亲情的角度考虑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这场因赔偿金保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践行了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对症下药开处方  定分止争促和谐

张星祥在调解工作中一直有这样的信念:一起复杂的矛盾纠纷,只要我们有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把纠纷摆放在情、理、法三者交融的整体平台,就能从中找到更加合理和完美的调解节点,任何矛盾纠纷都会迎刃而解。

2022年8月1日晚,田某在陈某母亲的商店喝酒,其间发生矛盾,陈母给儿子打电话让赶来处理,陈某赶到后与田某厮打致田某轻伤二级。事后,田某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补助费等共计50万元。陈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很后悔,请求调解的态度也十分诚恳,但对50万元高额赔偿表示无力负担。鉴于田某高额的赔偿款和强硬的态度,张星祥从他们和解的初衷出发,一边讲解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告知陈某履行赔偿责任既是他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他能够得到从宽处理的条件;另一边他和调解员多次登门向田某及家人释法说理,向田某转达陈某赔礼道歉、认罪认罚的态度。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引导感化,双方的态度都有所转变,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均表示能理解对方的难处,放下积怨,握手言和,陈某赔偿田某20万元,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田某向陈某出具了谅解书。

张星祥长期奋战在人民调解工作最前沿,甘愿奉献、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土地、务工等各类民事纠纷达1800余起,调解成功率95%以上,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转为刑事案件的事件。(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