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23-11-08 16:50:28     来源:法治甘肃网

近年来,武山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扎实有效地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点面结合 密织调解组织网

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扩充调解力量,基本形成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县共设各级调解组织377个、成立法院诉前调解、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个、张米花等个人调解工作室13个,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94名,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坚持排查先行 多元联调止纷争

按照“组织全覆盖、排查全方位、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深入风险隐患大、矛盾问题多的重点领域认真开展排查,真正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清楚,对易激发矛盾纠纷的事件类型和主要环节清楚。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第一时间介入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纠纷,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通过实施“三调联动”工作的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地解决,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近年来,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28件,调成3460件,调成率98.1%,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培育创建 多措并举提质效

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围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从业务指导入手,深入各级调解组织分享调解工作中的心得感悟和调解技巧,从如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如何在人民调解综合管理平台录入案卷进行手把手指导交流,有效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处水平。(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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