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水县司法局立足职能,在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中,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探索推进“四化服务”,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群服务专业化
依托“党建引领、司法惠民”支部品牌创建,高效推进“党建红+司法蓝”有机融合,成立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公证、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6个服务团体,定期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企业法治体检、温情公证、爱心援助等活动。同时,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活动,开展“基层普法大讲堂”等强基提质活动,有效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技术力量强、法治纪律严明的专业司法行政服务团队。
志愿服务全面化
吸纳法律志愿者、网格员加入法律服务队,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通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固定坐班、发放“我为群众办实事心愿单”、普法赶集免费法律咨询、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形成把群众的法律问题带上来,进村入企将法律服务沉下去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等专业法律资源,全面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便民服务快捷化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民间团体等各项社会资源,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紧紧依托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构建覆盖全域公共法律服务圈,通过提供现场与预约服务、人工与智能服务、指引与受理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自治服务长效化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法治化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一村(社区)一顾问”为依托,组织律师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法治专题辅导,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的培育,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规范和更新村规民约,梳理制定村(社区)级事务公开清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理念,推动社会组织和群众成为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长效化建设。(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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