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命名一批“枫桥式”典型

发布时间:2023-05-28 21:55:04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近日,省司法厅对部署开展的第二批全省“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评选命名,命名15个基层司法所为“枫桥式司法所”、17个人民调解组织为“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21名人民调解员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员”。

此次命名旨在选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省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始终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践行者、司法行政事业的奋力开拓者,不断提高践行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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