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

发布时间:2023-04-04 17:36:0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从4月至11月,在全省深入开展“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动员引导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作为、主动创稳,扎实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高水平工作质效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建新安全格局服务全省社会新发展格局。

《通知》要求,要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深入开展涉疫矛盾纠纷化解,深化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为重点任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进网格、进园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物业、进工会、进信访、进法院、进公安派出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常见易发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就地化解。持续深入做好涉疫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及时稳妥处置各类涉疫矛盾纠纷。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对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和债务等矛盾纠纷,及时受理调处,必要时组建专门调解服务团队,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要把开展专项行动和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全省创建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要注重发现人民调解工作中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向社会充分展示人民调解工作和专项行动取得的突出成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率。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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