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

发布时间:2023-03-24 19:28:51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权雪芹)社区矫正对象付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5月25日在高台县司法局报到接收社区矫正。入矫以来,表现良好,能够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但近日,付某某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外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信息核查时发现此情况。

核实有关情况后,高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依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社区矫正对象付某某训诫一次。

训诫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引用真实案例,对其进行反面教育,并再次告知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告诫付某某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自觉学法、守法、遵规、改过,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训诫教育,付某某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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