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法院
因案施策巧结民生案
新甘肃 甘肃法制报通讯员宁建忠
12月26日,一起诉累长达三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康乐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
此案申请人杨某某之父系被执行人某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卫值班员,2019年其在值夜班的过程中不幸一氧化碳中毒,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临夏州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杨某某之父系工伤,但被执行人不服该认定,故提起行政复议,省人社局作出维持工伤认定。之后在长达近三年的时间里,申请人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一审和二审行政诉讼。期间,因被执行人未给申请人杨某某之父办理社会保险,拒绝赔付工伤费用,申请人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最终,经康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由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共计906416.49元,并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既充分考虑到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众的合理诉求,又综合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尤其是今年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资金问题突出的现实困境,通过认真研判,决定因案施策,既为劳动者维护权益,又想办法为企业纾危解困,积极寻求双方利益最大化。
针对双方存在的矛盾,康乐县法院执行干警灵活应对、有的放矢,将劳动争议普法宣传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有效融入调解过程,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多轮调解协商后,最终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赔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某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向申请人杨某给付各项损失赔偿共计500000元,实现案结事了。
此案以和解方式结案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积极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也对同类用工关系起到了有效的示范作用。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