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护企业和债权人利益
——兰州新区法院办理的首批破产清算案取得实质性进展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我们公司作为管理人竞选者,从新区法院发布竞选公告到被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仅用时13天,新区法院还预先梳理了债务人涉诉台账,极大地节约了我们开展债权申报和财产接管的时间成本……”12月20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召开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约60名有表决权且代表债权总额95%的债权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兰州新区法院办理的首批破产清算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上,兰州新区法院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破产清算管理人报告了阶段性执行职务情况、公司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并对债权人存在异议的债权进行了充分解答。
据了解,此次参与破产清算的三家公司主要从事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广告制作等业务,受经营环境、市场竞争及疫情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为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发挥资源的社会效能,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兰州新区法院的指导下,三家公司积极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存在的问题。
破产清算中,兰州新区法院坚持把提速增效作为办理破产案件审理的关键之举,全力保护企业和债权人利益,推动市场资源高效配置。该案受理之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为优化流程提高速度,让管理人高效履职,新区法院以“互联网+”为抓手,线上线下无缝切换,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管理人履职的影响,从破产申请人提出申请到新区法院裁定受理仅用了7个工作日。为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新区法院在网上公开案件审理各节点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梳理债务人的涉诉案件台账,向管理人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和涉诉台账,精准助力管理人开展破产企业的接管工作。
兰州新区法院不仅着眼于“快”,更致力于“新”。为了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尽快摸清债务人的“家底”,防止其转移资产和个别清偿损害债权人利益,新区法院在审查阶段引入破产管理人预选制度,并同步发布竞选破产管理人公告,开展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以便在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同步指定管理人,让管理人能在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同时,为高质量办理破产案件,新区法院率先在全市建立由审判业务专家、破产领域学者等组成破产审判专家咨询库,为新区破产审判“把脉问诊”“开方抓药”。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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