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12月15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华亭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马峡镇大岭村村委会活动室内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万某某危险驾驶一案。
今年6月6日,万某某饮酒后驾驶三轮汽车,沿华亭市马峡镇大岭村下庄社由北向南行驶至该村药材晾晒场门前时,被镇政府干部发现并报警。后经司法鉴定万某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被告人万某某腿部患有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华亭市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将刑事审判庭“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通过审判员耐心地释法明理,万某某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规范有序,也让广大群众与法庭“零距离”接触,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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