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起纠纷 财产抵偿促执行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有效执结了某担保公司、某银行与某果业公司追偿权、借款合同纠纷两起执行案件,涉案执结标的额达430余万元。
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果业公司的果库等财产进行了查封,而两案的申请执行人均紧盯某果业公司的唯一涉案财产相持不下,纷纷请求法院能将自己的案件及时执行。担保公司认为他们对涉案财产享有抵押权,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银行认为其查封在先,且对担保公司的部分抵押权是否成立存在疑问。
经查,被执行人涉案财产不足以偿还两案申请人的债务,且果库等财产的抵押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如果法院依法拍卖果业公司的财产,流拍的可能性较大,难以有效保障两案当事人的权益。
为妥善处理案件,办案法官多次前往某果业公司的驻地进行调查,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同时积极协调沟通两案申请人的执行意见。经过多次反复协调沟通,两案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将某果业公司的果库等财产抵偿某担保公司的债务,同时某担保公司用经营果库等财产的收益分期偿还某银行的相关债务。至此,两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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